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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日期:2019-03-07作者:文档来源:永登发布

永政办发〔2019〕30号 

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登县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永登县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永登县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根据《甘肃省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办法》《甘肃省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市级、县级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和《兰州市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通过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森林资源增长目标责任制,考核森林覆盖率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发展林业、保护生态的责任,确保全县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考核依据

1.《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办发〔2017〕34号);

2.《甘肃省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办法》;

3.《甘肃省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技术操作细则》;

4. 永登县2017年度林地更新数据库;

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163—2004);

7.《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

8.《甘肃省林地落界实施细则》;

9.《甘肃省林地变更调查操作细则》;

10.《兰州市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三、各项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

1.净增森林面积及森林覆盖率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下达到我县的森林覆盖率为7.59%。我县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及生态区位条件,通过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植被恢复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生态小康村镇”建设、通道绿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城镇绿化建设,增加森林覆盖率。通过前期实施封山育林工程,2018年度我县新增217.77公顷灌木林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59%,达到市上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

2.2017年度省市下达的人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省市下达我县造林总任务面积为4000亩,全部为人工造林。按项目类别可分为: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造林2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2000亩。截至目前均已完成造林任务。

3.2017年省市下达的封山育林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省市下达我县封山育林面积10000亩,已全面完成。

 (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

1.净增森林蓄积及森林蓄积量

(1)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下达到我县的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为178000立方米。

(2)根据调查统计,2018年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186114立方米、森林蓄积量185127立方米、疏林蓄积量987立方米。

(3)2018年我县森林蓄积量已超过下达的增长目标。

2.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1)省上下达我县“十三五”总采伐限额0.1340万立方米。按权属分:国有0.027万立方米,集体0.107万立方米;按起源分:天然林0.1340万立方米;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0.1340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更新采伐0.0660万立方米,抚育采伐0.0270万立方米,低效林改造0.0230万立方米,其他采伐0.0180万立方米。

(2)2018年经审批的森林蓄积消耗量0.0014万立方米,属集体林地,人工起源,非公益林,采伐类型属其他采伐。未超过“十三五”采伐限额0.1340万立方米。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情况。2018年度我县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应发采伐证数量2份,实际颁发采伐证数量2份,采伐证发证率100%。

4.盗伐、滥伐林木情况。2018年度,我县无盗伐、滥伐林木情况。

(三)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1.森林资源管理机构设置。我县在永登县农林局下设资源科,负责全县的森林资源管理。

2.县级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情况。根据《森林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以苗成祖局长为组长,李全业副局长为副组长,资源科、造林科、天保公益林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每年与16个乡镇、4个涉林单位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书。

3.森林资源档案和更新。我县在县农林局资源科建立了完善的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并由专人管理,制定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省市要求,按期开展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完善森林资源数据库、图形库,确保森林资源数据及时更新。

4.森林防护情况。2018年我县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重大森林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5.林地管理。2018年我县林地管理违法审批0起,毁林案件10起,均已由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永登派出所处理完成,查处率100%。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201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工作领导小组。

(二)技术保障。认真按照《甘肃省2018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技术操作细则》,实事求是,外业调查和内业对照整理相结合,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加强对全县考核工作的技术把关和督促检查,统一考核技术方法。不断加强林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林业专业技术培训,深入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县林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切实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质量保障。要逐级靠实考核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质量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严把调查质量关。县农林局资源处要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省市级考核领导小组开展考核工作,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并及时向管理反馈,明确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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