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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0-04-08作者:文档来源:


永登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依法依规整治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富裕、农村发展,根据全县耕地撂荒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为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农业用途、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乡村主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乡村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担责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切实解决耕地撂(抛)荒问题。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整治撂荒耕地实行挂图对表作战,坚持撂荒地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

(四)坚持有力有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拿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行村级日报告制,乡镇分村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耕地撂荒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是限期解决长期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恢复种植问题,该复耕的及时复耕,该收回的收回,该撤销合同的撤销合同。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政策执行,加大监督管理和排摸巡查力度,依法处置弃耕撂荒、毁损耕地行为。三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种谁补”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实行差异化补贴方式,对撂荒的耕地一概不予兑付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补贴资金。对享受补贴又不从事农业生产,并造成耕地撂荒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应种尽种的积极性。

四、时间步骤

全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从2020年3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集中60天左右时间,进行拉网式排查,无死角整治,确保耕地撂荒问题彻底解决。

(一)宣传摸底阶段(3月2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县上迅速召开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三是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方姓名、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既不落实耕种责任又不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制定春播复耕复垦计划,带领村社(组)干部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重点发展马铃薯、小麦、玉米、饲草、绿肥、秋杂等作物,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三)规范完善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健全完善耕地撂荒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永登县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财政局、统计局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抓紧制定具体方案与工作计划,靠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建立乡镇牵头、部门协同、村级主体、农户参与的责任机制,推动全县耕地撂荒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2020年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批复、工程招投标、进场施工等工作进度,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农户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图表信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内容资料。县经济指导站负责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耕地信息、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文本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中明确承包方、受让方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资料。县司法局负责对相关文本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调解化解土地纠纷。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行业部门要严格履行耕地保护法定职责,乡(镇)村要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推进农户和单位耕地、爱地和护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复耕复垦工作。

(三)解决瓶颈问题,实行分类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乡(镇)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对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行动复耕到位,对不落实复耕要求的,由原发包方依法收回,并取消承包户相应的涉农补贴;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 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恢复的,依法予以处置;对自愿流转土地的,县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县经济指导站指导农户签订合法合规的流转合同或托管、代种等服务协议,将土地交由种植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托管耕种或代耕代种。严格执行惠农政策,将惠农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力度挂钩,严格落实“谁种谁补,不种不补”要求,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引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组织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办及专业合作社辅导员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解读政策和答疑释惑,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有序推进。乡(镇)村要靠实主体责任,分片包干,进村入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督促单位和农户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要充分调动土地承包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农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合理利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在整治攻坚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整治攻坚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永登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永登县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生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克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元顺  县财政局局长

郑大礼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文军  县统计局局长

白建山  县司法局局长

李世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绍山  县经济指导站站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赵克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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