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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
保险2021年征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5作者:文档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优化征缴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税发〔2019〕146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55号)文件,现就征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具有永登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大中专学生、灵活就业人员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人员以及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外来常住人口。

二、参保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都可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除特定人群外,逾期后不再征缴。

三、参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1.普通人群。最低缴费档次为300元。目前个人缴费档次标准有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特殊人群。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由财政代缴,有条件的特殊群体还可以自愿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缴费,实际缴纳的费额为所选择的档次减去政府代缴的100元之后的余额。

3.历年补缴标准。补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费金,参保居民应缴未缴年限的保费,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办打印《甘肃省城乡居民基金征缴单据》,到银行网点进行缴费(注意:补缴业务目前只能通过银行网点缴费)。 

4.政府补贴。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补贴60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补贴65元;对选择500—10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补贴115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120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130元;对选择25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180元;对选择3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200元。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以后年度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1.普通人群。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成年人、学龄前儿童、学生(不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生)实行统一缴费标准。 

2.特殊困难群体。一是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政策,由医疗救助资金代其缴纳参保费,个人不再缴费。二是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保障对象、按照“先缴费、后资助”的原则,先按照普通居民全额缴费,后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农村一、二类低保资助标准为220元,三、四类低保资助标准为160元)。三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实施定额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160元。四是脱贫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00元。五是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期为出生之日至次年12月31日。

四、征缴方式

2021年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由税务部门负责,各乡镇组织、社区、村社积极参与,通过银行代收、网上缴纳等方式征收。

初次办理参保人员应先携带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乡镇(街道)基层社保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缴费。新登记和续保的参保对象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缴费。

(一)银行代征

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甘肃省内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的任何一家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二)网上缴纳

一是微信平台缴纳,操作流程:微信支付的城市服务(定位兰州)→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支付宝缴纳,操作流程:首页的市民中心(定位兰州)→社保→居民养老缴费/居民医保缴费。

三是微信小程序缴纳,操作流程:微信搜索“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定位兰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四是手机银行客户端缴纳,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甘肃农村信用联社、兰州银行的手机银行,在生活缴费栏内选择“社保/医保缴费”办理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必须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三)社保代征系统申报缴费

村社(居委会)干部向城乡居民收取的现金费款,通过甘肃省税务局社保代征系统缴纳。代征系统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安装。

五、缴费凭证

(一)经收凭据

1.通过各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的,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经收凭据作为个人缴费凭证。

2.通过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缴费后的电子回单、电子经收凭据作为个人缴费凭证。

(二)缴费证明

若缴费凭证出现丢失或确需纸质缴费凭证等情况,本人可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前往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政务大厅税务窗口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税务、人社、医保、财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兰州银行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解决推进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全力推进征缴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做好业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强化信息系统保障能力。

(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县税务局做好城乡居民“两险”的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社保费会统核算、税库银对账等工作,并将征缴明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征收工作的业务指导;县财政局对账户资金划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乡居民“两险”资金及时汇总划转至相应财政专户;人社和医保局办理城乡居民“两险”登记,负责缴费人政策性补缴费额核定,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负责退费业务的办理和社保基金会统核算。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履行好主体责任,分管领导担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做好“两险”征缴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催缴提醒等工作。

(三)密切协作,优质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税务、人社、财政、银行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精心准备、认真谋划、相互配合、周密安排,抓住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税务、人社、医保、代征单位建立联络机制,落实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确保全县年度征缴任务圆满完成。

(四)确保目标,强化考核

县上将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目标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含)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含)以上,其中: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率必须达到100%。 

 

咨询电话:县税务局6423704    联系人:陈立炳

          县医保局6414532    联系人:张  虎

          县社保中心6421197  联系人:李文昌

 

 

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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