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钱崇来
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6423870
办公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文昌路6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与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并组织、指
导计划的实施。
4.负责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办学内涵和教育质量;负责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自学考试等工作;指导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投资、
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学生资助;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学校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新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动的审核及公办学校教师考录工作。
7.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的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编写地方或校本教材,进行教育质量评估。
9.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10.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学装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
校外教育等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12.管理县属学校和教育局下属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3.办理人大、政协有关教育方面议案、提案。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永登县教育局应加强开展全县教育法规、规章、政策研究与实施的组织职责;加强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协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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