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永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永农扶办发〔2018〕51号)以及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永登县2022年对输转到天津地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七补一落户”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22〕91号)精神,《永登县2022年输转到天津地区务工人员发放“七补一落户”补助花名册》已经县乡村振兴局、县劳务办审定同意,现将以上补助项目计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
附件:永登县2022年输转到天津地区务工人员发放“七补一落户”补助花名册.xlsx
永登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 王立命 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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