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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永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永农扶办发〔2018〕51号)的要求,《永登县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人员花名册》(第七批)已经县乡村振兴局、县劳务办审定同意,现将以上补助项目计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
附件:永登县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人员花名册(第七批).xlsx
永登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 王立命 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