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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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2022年5月7日召开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2022年省、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现将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根据我县排查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排查范围及重点

以全县各乡镇、各社区、城中村、学校周边、工业园区、人员密集等区域为重点范围,以各类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全县范围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三层以上自建房、经营性自建房、“住改商”自建房及人员密集性自建房等,同时对存在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和存在明显且重大安全隐患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自建房按照前期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相关要求进行排查整治。

三、排查主体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县级统筹推进、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主抓主责,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网格化排查作用。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确定一名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迅速行动,组织各自辖区内村社主要力量,立即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进行实地排查。务必用10天时间摸清本乡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底数,并建立摸底台账,填报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和县自建房安全隐患统计表(附件3)。

四、同步整治

按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各自职责分门别类,配合各乡镇政府工作专班根据排查出的隐患要同步开展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落实整改任务,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人员密集性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产、人员撤离,对违章搭建的彩钢房应予立即拆除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做到排查与整改同步。各乡镇对存在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的自建房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各乡镇政府工作专班汇总后实行周报告制度,于每周五12:00前报至县住建局。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应付心态,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员出动,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守安全稳定底线。

二是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乡镇为单位加强协调调度,落实工作职责,结合前期开展的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中的“两违清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确保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同时乡镇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保障举报渠道畅通无阻。

三是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积极部署、充分动员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确定一名固定联络员,将工作专班成立情况及安排部署情况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至县住建局,并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附件2中初步排查结论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台账及附件3报至县住建局。由住建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市住建局。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自建房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排查整治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夯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积极作为,迅速行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联系电话:18119482483  电子邮箱:2160382545qq.com

 

附件:1.附件1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表.doc

2.附件2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xlsx

3.附件3自建房安全隐患统计表.xlsx

 

 

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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