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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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21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应对疫情防控从防感染到保健康、防重症、防死亡的政策调整,避免疫情高峰时的医疗挤兑,有序有效发挥各级医疗机构职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职责,形成以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的患者“无症状轻症居家不出户,普通型到亚定点医院,重型到定点医院”和以其他疾病为主新冠检测阳性的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两类分级诊疗秩序,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市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医院的联动机制,通过分片包干、上下联动,确保各类患者分类救治、渠道畅通,各级医疗资源有效统筹,保障服务。

二、以新冠病毒感染为主患者的分级诊疗

(一)居家、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分级诊疗秩序

1.居家分类健康管理

(1)对重点风险人群(红色标记)落实“省(市)、县、乡、村”四级网络管理机制。

(2)对次重点风险人群(黄色标记)以及老幼孕残等特殊人群建立台账,落实“县、乡、村”三级网络管理机制。

(3)对居家隔离人群(绿色标记)落实“乡、村”两级管理机制。

(4)对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以及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见附件1)对重点人群摸底建档进行风险评估。

2.亚定点医院的职贵及收治患者类型

(1)亚定点医院的职责:收治合并较严重基础疾病且处于稳定期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普通型病例,及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自愿要求住院观察的患者,并对新冠肺炎和基础疾病进行检测、评估和治疗,其作用主要是开展综合治疗、早期识别并减少轻症转重症,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

(2)可收治的患者类型:

a.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自愿要求住院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b.普通型病例;c.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伴有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的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 d.非高危孕妇; e. 精神疾病稳定期患者。

(二)三级、四级网络家庭医生签约制度

1.以县域医共体为抓手分片包干建立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

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并根据力量组建2-3个县域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以县域医共体为抓手分片包干建立对黄色标记的次重点人群的“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

服务对象:年龄<80岁、基础疾病稳定、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或年龄≥80岁、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稳定、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

服务方式: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对辖区黄色标记的次重点人群以及老幼孕残等特殊人群建立台账,家庭医生每3天随访一次,观察病情变化、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危重倾向立即由社区转运专班直接“点对点”转运至县级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孕产妇和0-6岁儿童病情加重直接转运至县级孕产妇和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救治。要将“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每一位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2. 以对口帮扶为抓手建立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

建立以省内三级医院为支撑的对口帮扶机制,省市三级医院均要开展与县级医院“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口帮扶(见附件2)。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医院的联系,形成对红色标记重点人群的“对口帮扶医院、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省市各三级医院要积极开展对县区医院的对口帮扶支持,做到技术、人员、设施“三下沉”。

服务对象:年龄<80岁、基础疾病不稳定的老年人;年龄≥80岁、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透析治疗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失能老人。

服务方式:四级家庭医生要对红色标记的重点人群建立台账,专家团队包干时时盯住进行健康监测、病情询问,及时识别病情变化,必要时立即由社区转运专班“点对点”转运至对口帮扶医院救治。要将“对口帮扶医院、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每一位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3.对绿色标记居家隔离人群落实“乡、村”两级管理机制,家庭医生指导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危重倾向由社区转运专班直接“ 点对点”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三)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救治能力

1.提高分类健康管理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问诊APP、公布医生电话等方式开通线上诊疗、咨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能享受便利优质医疗服务,减少群众前往医院就医频次,避免医疗挤兑情况发生。    

2.提高亚定点医院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要按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第二版)》《亚(准)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快速增加救治床位储备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达到储备标准;亚定点医院要加强医护力量,尤其是呼吸、感染、急诊、重症、心内科、神经内科、老年医学、精神科等专业医护的配备,确保满足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救治需求。

3.提升三、四级网络服务能力。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根据需要向包干片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相关专业医师和院感管理人员,驻点出诊、指导。对口帮扶医院要向对口的县级医院派出相关专业医师驻点指导。要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提高县级医院的诊疗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组建巡诊小分队等形式,指导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最大程度将患者留在县域内救治,减少转诊,缓解省市级医院的就诊压力。

4.畅通转诊渠道。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好患者分级分类转诊衔接工作,亚定点医院、县级医院以及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医院要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建立相应的通讯录、微信群。要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特别是三级医院要专门开设高风险人群接诊绿色通道,不得延误、推诿、拒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高风险患者。

三、以其他疾病为主新冠检测阳性患者的分级诊疗

以其他疾病为主新冠检测阳性的患者按照“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分级诊疗秩序进行分类救治,原则上不提倡跨区域转诊。全县所有医院均要接诊新冠检测阳性患者,在门诊区域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在住院病区设置阳性病区收治阳性住院患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增设门诊诊室、阳性感染者专门病区、加大医护力量、增加检查设备设施及人员、员长门诊开诊时间、增加导诊及分流管理人员、增加重症床位、开通互联网医疗、优化诊疗流程等方式:快速扩大接诊容量,适应大规模就诊需求。(相关医疗病房配置标准见附件3、4、5)

四、完成时限

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2022年12月6日前完成分级诊疗服务网络构建,制定完成新冠感染者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并报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1-6423806.231712914@qq. com),理顺辖区内三级、四级网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完成亚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储备。

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二级以上医院ICC病房、缓冲病房、传染科、可转换ICU床位建设;完成亚定点医院提标改造:完成重症专业医师及转岗医师培训工作;完成全县医务人员全员新冠肺炎救治培训工作。2023年3月30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新冠肺炎患者尤其是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级救治专家组分片包干指导市县救治工作(见附件6),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资源统筹调度机制、一旦发现资源不足的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调度补充力量,防止出现长时间、大范围医疗资源挤兑。要切实落实好急危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工作:建立工作专班,理顺工作流程,全力提高新冠感染者救治能力,降低重症率、死亡率。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工作流程,确定转运转诊专班,确定各个环节联系方式,统筹协调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患者转运工作.

(三)强化资源保障。各医疗机构要确保重症医疗资源尽快到位并投入使用,推动发热门诊、缓冲病房、传染科按期保质保量建成、保障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快速开通,推动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顺利进行。

(四)做好监督指导。县防控办成立督查专班强化督导工作、将把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当前正在进行的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督查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确保各类资源储备到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重症医护人员转岗培训及医护人员全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医疗机构做好重症救治准备,督查辖区内分片包干、转诊转运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县级医院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感染者的发现、处置能力,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病毒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做自已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回应群众求医问诊等具体关切,化解社会焦虑情绪,消除群众恐慌心理,要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两类分级诊疗秩序的宣传,增强群众对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树立科学就医理念,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附件: 1.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2.新冠救治三级医院对口县级医院帮扶表

           3.县级医院综合ICU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4.缓冲病房监护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5.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备配置参考标准

           6.省级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分片包干联系表

           7.永登县新冠肺炎疫情县级医疗救治专家咨询热线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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