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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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登县委、永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3浏览次数: 字号:[ ]

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按照113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效能不断提升。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题会议,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督促各执法单位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明确重要任务。印发《永登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省市工作报告制度,向市委、市政府按时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党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抓住党员领导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认真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坚持深入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交流研讨1次。研究制定《2024年永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2次,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学法计划,同步开展学习。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媒体联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在“永登普法”今日头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144条。结合各类主题普法宣传,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30余场次,举办知识竞赛1次。三是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赓续红色薪火,筑牢法治根基,进一步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和宣传运用,组织开展以“讲述革命故事 传承红色基因”“传承红色基因 厚植爱国情怀”等为主题的宣讲宣传活动10余场次。

(三)坚持服务基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县政府精心谋划、统筹推动,把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能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来抓。一是着力提升基层执法力量。在抓“关键少数”法治能力提升的同时,针对“扩权强镇”执法权下放与承接等关键环节,加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为乡镇执法队配发乡镇行政执法实务书280本,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期,突出指导性和实用性。二是持续推动基层工作法治化。聚焦基层减负,严格执行村(社区)25项负面清单和5项保留清单事项,实现了村级组织承担工作事务权责清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有力推动了基层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化运行。三是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落实司法所科级建制,14个司法所配备司法所长1名、乡镇兼职干部1名、司法协理员2名,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均达到3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以县司法局为主、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的管理体制。2024年,打造中堡司法所为规范化司法所。

(四)坚持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建立“调研—制定—执行—评估—完善—执行”闭环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贯彻执行《永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规则》,凡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2024年,共审查部门方案、通知、公告、土地出让方案、框架协议等文件147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程序及备案审查机构收到审查建议的处理程序等内容,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年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报备率、及时率均达到了100%,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研判审查清理工作。三是严格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同行政诉讼、信访、调解等行政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县信访大厅设置行政复议窗口,组织案件调解会12次。进一步加强府院联系,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听证案件通报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落实《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举办听证会2次,开展案件审理会50次,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件,县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及机构,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落实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察、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协同配合机制,今年以依法治县办名义通报全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2次,制发强化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办函1次,制发提醒函4次。

(五)坚持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甘肃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意见》落实落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靠实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一是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建立全县“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印发《永登县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全县33个部门单位和15个乡镇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直接取消证明材料12条,采取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24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同步采集、信息实时流转、后台并联审批,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全县共发布事项12200项(其中县级事项1568项),网办数7719,网办率100%,全程网办数7682,全程网办率99.52%,平均跑动次数0.05,平均材料数3.15,承诺时限压缩比92.71%,即办件率88.3%。三是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提质增效年”行动。制定印发《永登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法治惠企”专家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6余场次,解决企业难题90余条;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与企业建立法律服务帮扶结对机制,为永登县众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提供法律协助。成立树屏工业集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对2024年新入规企业进行资金奖补申报工作,累计申请资金111万元。

(六)坚持严格执法,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深入实施《永登县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若干举措(2023—2025年)》,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县级执法队伍,除中央明确的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外,理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3家公益类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能。科学设置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组建由乡镇统一管理的综合执法队,明确乡镇综合执法队的主要职责,促进了“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深入评估基层赋权事项,对已赋予乡镇的215项事项进行评估,确定中心乡镇(城关镇)赋权194项,柳树镇等其他14个乡镇赋权184项。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县现有行政执法单位48个,行政执法人员1119人,2024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0299件。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考试,896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网络培训,举办“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2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0个重点执法部门86份卷宗进行集中评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双公示”监督管理制度。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各自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杜绝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如: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在处理涉企行政处罚时,一律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处罚金额根据违法事实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了执法人员主观因素对处罚结果的影响。持续加强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2024年,全县“双公示”共上报3063条,合规量3063条,合规率100%,“五归集”共上报1616条。

(七)坚持氛围营造,不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一是推进全民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定《永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严格落实清单制度,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完成率达99%。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制定《永登县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职责履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等考督评用机制,全县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89名,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法律进校园”等活动240余场次。用好普法讲师团优质师资,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校园行”活动24场次。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确定永登县龙泉寺镇龙泉村作为市级村人员观测点。全县15个乡镇建立“1+1+1+2N”(1名政法委员、1名司法所所长、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和网格员)基层普法队伍。2024年,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15场次,线上培训“法律明白人”1454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86户。二是组织开展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共学民法典”活动10余场次,发放《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手册5000余份。组织县普法讲师深入25家县级单位、15个乡镇、9所县属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1场次。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积极开展宪法“八进”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000余份。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15场次,普法讲师开展宪法宣讲15场次,300余名干部在县司法局宪法馆进行宪法宣誓。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等宪法主题活动,参与学生达30000人次,举办宪法主题班会240场次,150多名学生参加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普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等宣传节点,持续推动主动创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普法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万家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深入推进“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一站式”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1139工作部署,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2024年,完成矛盾纠纷调解17653件,调解率100%,转办12345民情服务热线6700件。提升诉调对接质效,全年共发放《诉前调解指南》《诉调对接指引书》2100余份,2038件矛盾纠纷分流引入诉前化解,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71.55%,调解成功1800件,调解成功率88.32%,司法确认711件。积极探索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小案不简办,针对犯罪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微的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通过检察听证、刑事和解、追赃挽损等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23件25人,召开听证会23件次,积极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乡镇、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部分工作人员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法治人才比较匮乏,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务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加大培训实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落实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永登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二)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实现执法队伍规范化。深入开展法治督察、执法质量考评、案卷评查等综合考评活动,督促检查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实现执法队伍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夯实各级责任,不断提升普法执法实效。认真落实“四单两书”制度(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及时公布年度县级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督促全县各单位做好行业内和社会面普法宣传。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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