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永登县统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了《永登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永登县统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永登县门户网站”)查阅《指南》(网址:http://www.yongdeng.gov.cn/),也可以到统计局(办公地址: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4号211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1)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

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

6)政策解读情况;

7)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监管信息(“双随机”抽查信息)、预期引导信息(统计信息);

8)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范围

县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永登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4号211办公室)查阅。

3.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统计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http://www.yongdeng.gov.cn/。统计局当面受理点: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4号211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6423899。

统计局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4.公开时限

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314号211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6423899;传真号码:0931-6414419;邮政编码:730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统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本《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直接使用本《指南》附件中的《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统计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永登县政府网站填写并提交本单位的电子版《申请表》。

统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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