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长、副局长的个人简历、工作分工;
2.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监管信息公开;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行政审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价格和收费、“双随机”检查、知识产权等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永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中国(兰州永登县)信用公示专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民主街7号
邮政编码:730300,
联系电话:0931-6422406;传真号码0931-6422406;
电子邮箱:ydscjdgl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布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我局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局的电子邮箱。申请信息到达邮箱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登记
我局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对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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