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落实《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第5号)》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3-11-14    来源:

字号:[][][]


 

为全面落实省委强省会、强县域战略,确保《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5号)》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企业纾困减负,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任务及落实措施

1.“返降缓补”减轻企业负担

落实措施:“返”: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比例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大型企业提高至50%;“降”: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缓”:实施特困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补”:按每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按每人1500元标准一次性扩岗补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返”“缓”“补”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降”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2.“点对点”提供用工服务

落实措施:积极与用人单位衔接,广泛收集岗位信息,以“永登劳务”微信公众号和全县村级用工微信群为岗位归集发布平台,畅通用人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就业信息对接渠道。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直播带岗”等活动,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平台,多渠道促进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一对一”帮扶重点群体

落实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首次在永登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积极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对长期失业人员、“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进行安置。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子以二次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转移就业,对赴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提标扩面”吸纳青年见习

落实措施: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支持县内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 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 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60% (不含60%)、60%-70%(不含70%)、7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200元、1350元和1500元。延续实施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提前发放见习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挖潜扩岗”鼓励基层就业

落实措施: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加大基层招录力度,支持有空编的乡镇能招尽招。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2年计划招录招聘307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人。急需紧缺人才21人,“三支一扶”17人、“特岗教师”63人、“西部计划”10人、警务辅助人员30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人,主动对接已开工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引导劳务力务工就业,力争年内转型认定乡村就业工厂3家,总量达到13家,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多措并举”引导新业态就业

落实措施:营造新业态劳动者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对新业态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指导快递企业为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支持新业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对在县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新业态劳动者,按规定给予每人1200元-2500元职业培训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7.“奖补结合”支持创新创业

落实措施: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享受贴息。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3万-1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鼓励创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园区),认定为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最高给予4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认定为省级、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定制式”开展技能培训

落实措施:面向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完成电工、焊工、农艺工、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专业培训80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工会、团县委

4)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9.“一站式”推进人社服务

落实措施:通过人社服务“直通车”,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供面对面、一站式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常态化开展一件事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0.“管家式”维护劳动关系

落实措施:采取“快受、快立、快查、快结”办案机制,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办理效能。加强劳动仲裁调解力度,提升劳动纠纷化解质效。部门联动,推行“咨询、调解、立案、仲裁、审判”闭环回路,实现劳动维权成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实工作力量,狠抓政策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