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落实《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第3号)》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3-1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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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强省会、强县域战略,确保《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3号)》落地见效,切实发挥财税金融政策保障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重点任务及落实措施

1.全面推进退税服务

落实措施:20224月1日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按照“申请即办、快速审核、高效退税”的方式,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永登县支行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兑现落实奖补资金

落实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紧紧聚焦企业需求,紧扣直达资金使用范围,统筹县级财力,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中央直达资金。二是加强与企业联系,宣传解读财政奖补支持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上下联动,确保政策落实见效。三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动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3.优待奖补上市企业

落实措施:持续加大财政对全县重点企业的融资奖补力度、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支持培养我县上市后备力量,促进全县重点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政府金融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下调平均担保费率

落实措施:下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平均担保费率。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永登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5.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落实措施:项目缴费一律以《永登县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永登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永登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为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场主体不予缴纳。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6.优化涉税服务系统功能

落实措施:优化涉税服务系统功能,实现信用等级和缴款信息查询、发票申领等业务在全市范围内通办打破涉税业务办理属地限制,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查询办理业务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已实现长期坚持

7.严格征缴个人所得税

落实措施: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涉税业务增设绿色通道,设置专人专线6423475提供咨询辅导服务。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永登县域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工作

落实措施: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作为,开通历史遗留件办理绿色通道简化办税程序,缩短核税时间,编发购房人办税指引,提高购房群众契税核缴效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收件资料,加快审核速度,采用延时服务特事特办千方百计为化解“登记难”问题创造便利条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月

9.积极推进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

落实措施: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和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政策,根据绿色金融模式创新实战案例和绿色贷款规模进行评选并给予适当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绿色发展与支农惠农相融合,鼓励绿色惠农信贷产品创新,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排污处理等绿色产业项目,争取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永登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10.着力提升便利化办税服务

落实措施: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实施政策“组合拳”,主动匹配符合优惠条件的市场主体,对可以享受减、免、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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