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永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永农扶办发〔2018〕51号)的要求,《永登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 (含监测对象) 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定额预付公示花名册(第八批)》已经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劳务办审定同意。拟请将以上补助项目计划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12月8日-12月15日)。
附件:
永登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的公示.xlsx
永登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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