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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有效预防和治理陡坡地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保障生态安全与农业生产稳定,甘肃省水利厅组织完成了甘肃省禁止开量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查,划定我县陡坡地禁止开垦范围共计476.891平方公里,涉及全县15个乡镇,现予以公告。
附件:1.兰州市永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表.xlsx
2.兰州市永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