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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8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甘肃锐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址: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由甘肃宝镁西铁合金有限公司代建代管,处理园区工业废水,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2°52′57.13″,E:36°30′58.30″。

建设规模及内容:连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高效沉淀池+纤维滤布滤池+紫外消毒”,厂区新建调节池1座,废水处理车间1座,内设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00m3/d,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沙沟,经大沙沟最终汇入大通河。工程投资188万。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成强                             联系方式:0931-689595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甘肃锐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桂霜                             联系方式:0931-8826259

4.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也可发送邮件至1009357796@q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兰州树屏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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