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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日期:2020-01-19作者:文档来源: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兰州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力打造兰州市“幸福农村路”优质品牌。到2019年3月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县、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到2020年,路长制形成常态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畅安舒美”目标,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县政府设立县级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设立乡级总路长,由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各村民委员会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由县、乡镇总路长明确每一条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县、乡镇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县总路长办公室与县交通局合署办公,乡镇总路长办公室与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结合辖区实际,设立农村公路专管员。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路域环境整治和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县总路长负责养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使用,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乡级总路长考评结果;乡镇总路长负责本辖区内路长制工作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路长考评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2.路长:是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和养护,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①县路长为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辖区内县道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情况;负责乡(镇)级、村级路长履职考核。

②乡路长为辖区内乡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由各乡镇路管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辖区内乡道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乡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情况;负责村级路长履职考核。

③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由各建制村两委班子相关成员担任。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及产路权保护等工作。

3.总路长办公室:县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主任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县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公路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分管同志组成。

①县交通局:负责县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督促落实本级总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加强超限超载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提质改造,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做好全县“路长制”推动工作。

②县发改局: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负责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配合县交通局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

③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监督管理“路长制”资金的专项管理,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安排县级补助资金用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

④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货运等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报批和确权登记等。参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大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用地审批。

⑥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负责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⑦县公路服务中心:负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县乡道路的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乡镇总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主要负责人兼任。乡镇总路长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县、乡两级总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村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

4.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负责信息化数据采集、上传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三、工作流程

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执行以下工作流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

1.巡查:县、乡镇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县、乡级路长、总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总路长办公室要对辖区内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总路长办公室要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大力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按“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统筹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乡镇负责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考核,村委会负责监督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开展情况。县财政统筹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资金,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考核。县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推动“路长制”的落实和完善。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告宣传。积极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公布“县、乡级路长”名单,在辖区内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养护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公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全县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县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附件:1.永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责任分配表

 

 

 

 

 

 

 

 

 

 

附件1

 

永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  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  刘宗斌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生田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剑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成武  县交通局局长

         龙元国  县发改局局长

         李远顺  县财政局局长

         郑大礼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永红  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局长

         赵克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作仁  县审计局局长

         黄永信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有泉  县扶贫办主任

         张永贵  县文旅局局长

         张晓东  县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县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市委和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牵头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农村公路路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办公室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拟定管理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经领导小组审定的考核结果,并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的日常安排、组织和协调工作。






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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